《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参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后评价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项目概要: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煤矿开采原环评批复生产能力60万吨/年,目前核定产能70万吨/年。根据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文件要求,矿井存在核定生产能力较环评批复生产能力增加幅度16.67%的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要求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完善手续。
运河煤矿位于济宁煤田的西北角,矿区面积12.4018km2,开采深度:-200m~-1000m标高,可采煤层共七层。原煤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转载接力的运输方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运河煤矿企业管理科,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建设单位: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党斌
联系电话:0537-2593532
e-mail: yhmkghb@1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次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工业场地边界外延2.5公里及井田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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